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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非常感谢你们,不但把小偷抓住了,还帮我们追回了损失”四名受害人从民警手中接过追回的现金时,喜悦之情溢于言表。近日,固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通过不懈努力成功为受害人挽回损失25.6万元,受到好评。
3月6日,刑警大队三中队接到辖区三河尖乡王棚村村民程某报警,其与另两名合伙人所有的停在淮河支流夹河的拖斗船被盗。后通过侦查,9月14日,民警在安徽阜阳颍州区一小区和南照集镇,将姚某和纪某抓获。但此时船已经被嫌疑人当做废铁卖掉,钱已挥霍。民警在对嫌疑人依法起诉后,并未放弃追赃挽损,经过多次做思想工作,最终两嫌疑人家人同意损失退赔。11月13日上午,民警将退赔的25万元现金返还给了程某等三名受害人。
9月7日,刑警大队三中队接到辖区往流镇村民余某报警,其超市内的现金和香烟被盗。通过侦查很快确定嫌疑人为司某、姚某等人。9月9日,民警将嫌疑人抓获到案。经讯问得知,盗窃所得现金和香烟已被挥霍。经过对嫌疑人家人做思想工作,最终同意将损失退赔。11月13日上午,民警将退赔的6000元现金返还给了余某。
下一步,固始警方将继续秉承“群众利益无小事”的工作理念,紧盯民生案件,坚持破案挽损并举,持续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,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,守护人民群众“钱袋子”。(郝昱玮 余洪磊 汪连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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